週末滑手機時,看到了 Transferwise 的消息。這是一家來自英國的新創,藉由不同貨幣需求的使用者互相媒合,讓用戶們可以以比銀行更低的匯率換匯。現在挾帶著 200 萬使用者和 2.8 億美金的最新融資,他們要來亞洲發展印度、新加坡等市場了。看完後,我的心情很沈重。
這兩年來為了新創企業的各種法規調適,我和助理們其實受了非常多無以言語的委屈。這中間甚至有許多人直接告訴我們:「台灣新創做不起來,是因為台灣新創太爛了,跟法規什麼都沒有關係。」
台灣新創是不是真的比較差,我並不知道。但我想說的是,當我們今天確實沒有提供新創企業跟國外一樣的環境,讓他們輸在起跑點上時,我們就沒有資格這樣批判。 Transferwise 以上述的商業模式獲得了16億美金的估值,並且有日本、美國等不同的創投投資,這說明著這個商業模式是受到不同國家共同肯定的,而且有龐大的市場需求。而這麼大的市場需求與這樣具有吸引力的商業模式,台灣並不是沒有人看到。
我跟助理們其實已經遇見 2 到 3 間廠商都有著跟 Transferwise 一樣或者類似的商業模式在發展,甚至有的已經在海外市場獲得成功。但是他們在國外獲得再好的成績,回到台灣就要面對中央銀行在換匯上的管制,因此必須選擇放棄。我們能這樣說是因為,這是我們辦公室試圖溝通無效的。
我充分理解中央銀行需要掌握國內的外匯情況。但一來此這種商業模式與車手攜帶現金往來各國不同。二來是在數位化的未來,金錢流動將以虛擬為主,若在此時就與新型金融新創合作此區塊,其實更能夠掌握外匯的流向,反而多一重安全。很可惜,我們的主管機關目前似乎仍與我們相法不同。
更令我難過的事情是,即便我現在努力著金融監理沙盒入法,在此法規合法化,台灣還是無法從事 Transferwise 這樣的商業模式,因為金融監理沙盒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並不包含中央銀行。台灣的法規環境離真正的新創友善,真的還是太遠。
但是這不代表我們就不需要在意金融監理沙盒,相反地,我們要更加速他的立法通過。因為我們知道,在我們面前還有更多的法規調適需要發生。因此面對已經被提出來修正或創新的法規,我們只有更加強推薦,才能去面對在後面更多的過時法規。
11/8 禮拜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又將再度審查金融監理沙盒,請大家跟我一起看看,是誰讓我們慢下來了?而也只有當我們讓台灣的新創與國外新創在法規上是一樣起跑點時,我們才能夠來更近一步討論,到底台灣新創是否真的不如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