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方包圍中央,讓開放政府、數位治理遍地開花

主計總處最近積極轉型,希望能朝荷蘭中央統計局的方向前進。但是善用數據,協助決策,僅是數位治理的一環。如同我先前介紹英國的「政府數位服務計劃」,他們有「政府轉型策略」,要做跨部會平台、文官數位學院,甚至還有定義政府的37種數位工作角色。

 

但英國與荷蘭的共同特色都是由中央向地方推行。台灣其實也是一樣的狀況。普遍的縣市並不重視這件情,或者量能不足。但很有趣的就是,法國在推動數位治理時剛剛好相反,他們是由地方推動著中央前進。因此在法國在台協會的引薦下,我們很有幸向兩位巴黎的專家請益,分別是巴黎智慧城市辦公室首席資料官 Mr. Jean-Philippe Clément 和 Média Lab 實驗室主任 Mr. Dominique Car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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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數位治理,Mr. Clément 極力推廣開放政府的概念。他認為政府一些部會的官員確實比較容易因為業務性質而對開放政府保守。但是擔心資料品質不佳、行政團隊會被批評、民眾反映落差等疑惑往往是非理性的。其實透過公私協力,合作幾個應用後,便能夠改變。

 

對 Mr. Clément 而言,開放政府真正的障礙來自於以下四種:

 

  1. 讓公務人員認識其概念與執行
  2. 培養公民社會的參與
  3. 突破科技屏障
  4. 突破法規限制

 

第一項與第二項比較容易理解。科技屏障則是指統一各部會的資料規格與數據系統。這會是龐大的工程,但卻是跨部門整合的必要工程。這部分也會需要法律協助,例如法國的《數據共和國法》便是因此孕育而生。另外法規限制部分則是在於採購法規與採購契約的設定。為了確保資料品質與正確性,其實在採購契約的訂定非常耗費心力,亟需跨界協作與溝通。

 

Mr. Cardon 則是由社會學家的觀點去探討開放政府與數位治理。他表示大家對於民主的定義是不同的,往往是散在光譜上的不同區塊。他自己的定義則有三個:

 

  • 代議民主:時常被當作民主本身,但並不足以代表民主,而只是其一種形式。
  • 網路民主:隨著網路的發明與無遠弗屆,民眾開始能夠藉由網路平台發言、資訊流通進行討論。
  • 參與式民主:銜接代議民主與網路民主,協助民意代表作更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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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心目中,開放政府與數位治理便是參與式民主的體現。也因此,開放政府不應該只是政府將資料放置於特定網路平台。政府還應該要將這些數據的應用忠實呈現在相關網站上。像法國政府的網站便透過分析議員問政的資料,將結果圖表化,放置於政府網站,供民眾參考。

 

面對部會協作,Mr.Cardon 從社會學觀點出發,認為開放數據確實會讓不同部門關係緊張。因為部分部會的業務性質會較為保守官僚,因此容易有部門角力發生。這個時候其實會需要法律的介入,因此資訊長的角色至關重大。

 

各國在推動數位治理、應用數據時,往往需要面對人權團體在個人資料保護的挑戰。Mr. Clément覺得法國受其社會脈絡影響,反而不需要擔憂。因為法國從1978年就開始不斷修訂其個人資料保護法,40年來,相關部會的執行、法律的規範與民眾的認知都已經很完備。即便今年歐盟即將推出《歐洲一般個人資料保護規則》(European Union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都不擔憂。

 

但 Mr.Cardon還是對法國政府提出了警告。隨著大數據與人工智慧的發展,即便有匿名性的要求或者模糊化技術,仍然有可能在分析後,得到明確的個人資料。這是法國的國家資訊暨自由委員會需要注意的。而各國應該也要密切關心。

 

反觀臺灣現況,從我去年提出《資訊長四法》以來,政府在數位服務的提升與部會整合速度仍然很緩慢。在今年3月底的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中,行政院人事總處也承認,現在的政府組織中,並沒有人員專職從事數位服務的部分。期待在聽取過多國經驗,我國的數位化腳步也會跟著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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