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有必要成立指數公司嗎?

2016.6.1/質詢證交所績效問題

我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前董事長李述德卸任前對他進行最後一次質詢,當時我提出一連串問題,口氣也不算太好,主要是我對李述德在卸任前半年推出一些極富爭議的案子感到焦急。

李述德在任期最後半年,相繼成立國際通證券、台灣指數公司,原本還打算成立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其中國際通證券主要業務是台灣與新加坡間的證券複委託交易,如果未來能擴及更多國家交易所的複委託業務,也算是國際化的一環;但重點是,國際通資本額3億元,董事長由李述德自己擔任,這樣的安排難道不讓人質疑是為了下台後做準備嗎?

至於台灣指數公司,主要負責指數編製、維護、授權及國內外推展,並接受證交所委託,維護和推廣證交所現有指數。但我搜尋交易所官網,台灣證交所現有主要指數約17個,包括證交所自行編製指數8個、台灣跨市場指數1個、與FTSE合作編製指數5個、與銳聯合作編製指數2個、與S&PDJI合作編製指數1個。依此數據,自行編製共9個、合作編製8個,以這樣的自編能量,交易所有必要將指數編製部門分割出來,單獨成立一家指數公司嗎?

證交所雖是公司型態,但終究是公股為主的半官方機構,本身是個交易平台。確保交易資訊公開透明,促進交易健全流暢,才是證交所的本務。證交所行有餘力編製指數,幫助投資人掌握台股狀況固然是好事。但是只要交易資料充分揭露,市場有需求,自然就會有業者編制指數,來滿足投資人掌握市場資訊、發展衍生商品的需求。

現在證交所編制的指數眾多,市場上對這些指數的需求卻不明確。相比之下,新加坡證交所推出的摩台指和摩台期,反而更受到國際投資人的信任和青睞。在這種狀況下,政府實在沒有必要蒙著頭,編制出一堆五花八門的指數,卻不問市場的需求在哪裡。畢竟台灣證交所投資的錢,終究都是納稅人買單。主事者實在應該謹守本分,不要拿人民的錢來搞自以為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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