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上個月的此時,我還在英國參訪,二月六日那天,英國慶祝女性獲得議會選舉投票權一百週年。那天接待我的國會議員,無論男女,身上無不別著紀念女性參政100週年的徽章。
1918年2月6日之前,英國女性不能參加議會選舉投票,跟精神病患和罪犯一樣,沒有投票資格。立法改革後,選舉法修訂案也僅允許部分女性跟男性一樣投票。1918年12月,英國有800萬婦女,在一戰的浩劫後,首次加入投票選舉新國會,她們是30歲以上、有財產或受過大學教育的婦女。又過了10年,到1928年,對女性投票的年齡和財產限制才取消。
這場女權運動在二十世紀初的英國折騰了十多年,過程曲折艱辛。許多當時日不落帝國的成員,早就領先英國。例如,紐西蘭1893年通過《公民普選權》法,成年婦女擁有選舉權;屬於英國的南澳與西澳自治州分別在1895、1899賦予成年女性投票權;愛爾蘭1922年脫離英國後,法律馬上先於英國賦予男女平等的投票權。
我帶回的其中一個紀念小物是當年女權運動的文宣複製品,裡面有一張驚天動地的海報,描繪絕食抗議的女權人士在獄中遭到喉嚨插管強迫進食的酷刑。英國政府也曾用「貓捉老鼠」的方式消耗運動人士,例如運動領導者潘赫斯特(Emmeline Pankhurst)和她的女兒被政府多次逮捕,在她們幾乎瀕死時釋放,待她們恢復元氣又逮捕。
很難想像這曾是我們所知道的英國,而這段歷史也不是主流的歷史教育會強調的。當時的英國把女權運動看作是一種反社會的行為,認為那些婦女不負責任、不體面。
百年追求結束了嗎
時間拉到現在,我們真的已經處於一個平權的社會了嗎?在制度上,女性得到參政權、工作權、平等的教育機會等等,但隱形的歧視和刻板印象仍然無所不在。
去年十一月,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發佈《2017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The Global Gender Gap Report),女性的教育程度、健康與生存、經濟參與機會與政治賦權等四大指標的指數均下滑,四個指數政治賦權最低,次低是經濟參與機會。顯示在政經領域,所謂傳統的「公領域」,平權的維持出現惡化,也是我們最需要努力的領域。
因客觀環境的惡化,過去一年我們看到世界各地的女權運動風起雲湧。例如一月美國總統川普剛上任時,多個城市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規模婦女遊行,上百萬的公民上街呼籲尊重女性,要求終止性別歧視。當時活動主題包含:終結暴力、生育權自由、LGBTQIA權利、工作者權利、公民權利、殘障者權利、移民者權利、環境正義等,更加廣泛的倡導性別平等。這一遊行活動還在全世界迅速引起共鳴,估計至少有58個國家、超過350萬人參與。
三月八日冰島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立法禁止性別工資歧視的國家,今年初法律正式上路。年中,多個國家針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兒童婚姻做出立法。
去年底,時代雜誌的年度風雲人物不是政治領袖或企業大亨,而是「打破沉默者」(The Silence Breakers),他們勇敢揭露各行各業普遍存在性騷擾和性侵事件,這群人絕大多數是女性,包括今年首批公開指控好萊塢製片人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的人士,及使用「#我也是」(#MeToo)主題標籤自白曾遭性騷擾或性侵的受害者。雜誌封面還有一名只露出手臂的女性,象徵著還無法自白的群體。這些都顯示了,在平權的路上,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要走。
作為女性創業家與立法委員
我也是一名女性創業家,十年前我創辦了生態綠公平貿易公司,並且努力推動公平貿易與社會企業,兩年前我進入立法院,女性職場一直是我很關注的議題,大家可能還記得我上任第一天就帶著我的寶寶要進議場,希望能讓大家看到友善的育兒職場議題。
上禮拜我在臉書上看到,網路評論家視網膜的一段影片,他用淺顯易懂的幾個問題採訪路人,讓我們很容易了解什麼是「被習以為常的歧視」。許多受訪者依直覺都選擇男性較適合當主管,也回答在家通常都是女性負責家務事,更說出不敢坐女性開的車…等。這些被習以為常的想法,其實都是隱形的歧視,先入為主的偏見。
很多人可能覺得,在台灣性別平等已經落實,但根據勞動部今年的統計,台灣女性的平均時薪為男性的86%,換言之,女性工時需要比男性增加16%,才能得到與男性同等的報酬。在已開發國家中,包括台灣在內,女性大學畢業生早已超過50%,在競爭最激烈的法學院的比例也超過男性,但女性在全球議會、企業高層、董事席次所佔的比例都不到20%。
除了社會制度因素、女性生育的生理條件外,女性也可能限制了自己。身為女性創業家,我也和許多想創業的女性聊過,發現大部分的女性都會有恐懼,害怕無法兼顧家庭、害怕做不好…等,女性更是在新創科技產業中從缺。我想以我自身經驗告訴所有女性:「你要相信你可以的!」男性與女性的差異不是能不能成就的重點,能夠做自己的主人,知道自己的熱情所在才是,而我們也應該擁抱差異,樂見不同性別為產業多元發展的貢獻。我的熱情是,不管扮演什麼角色,我都希望能消除女性在職場、在經濟上的不平等。
勇敢站出來
做為一位女性立法委員,倡議立法保障消除同工不同酬,或是以不同方式推動性別平等,是我的榮幸也是我的使命。推動性別平等的方式有很多種,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站出來」,讓歧視不再被視為理所當然,不再隱形。希望每個人都能勇於協助他人和尋求協助,甚至發聲,慢慢影響身邊的人,讓台灣不再有人受到性別歧視和侵犯。
前幾天,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法蘭西絲麥朵曼(Frances McDormand)在得獎感言中,邀請所有女性工作人員起立,接受眾人掌聲;並在致詞最後,留給所有人兩個字:Inclusion Rider!這個詞意指包容性附加條款,在2016年由南卡羅萊納大學的教授Stacy Smith提出,建議將性別多元條款加入主演員和片商簽約的合約中,演員可以要求劇組和製片團隊有多元的組成,確保女性、LGBT 族群和身心障礙者獲得公平的招聘機會。我們希望多元性別的組成不只出現在娛樂圈,而是在社會上每個領域都可以蓬勃發展,讓歧視真正被消弭,性別平等得以落實。
我們在婦女節歡慶女性權利歷經百餘年的跌宕受到確保,同時也必須意識到,還有多少不平等需要我們一同跨越。最後,我想以臉書營運長雪柔‧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的一段話,期許未來我們能成就兩性平權的職場願景,“In the future, there will be no female leaders. There will just be leaders.”我們一起努力,創造多元、平權的社會,有一天我們將不再需要平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