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所得分配不均程度節節高升,前5%和後5%人的所得差距逐漸擴大,而失業率從2008後突然升起後,就一直呈現下降的趨勢,證明降低失業率和改善貧富差距沒有關係。而今日在國發會的改善所得分配方案報告裡,提出社會企業提高就業人口、可以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這一點很明顯有邏輯上的問題。宛如贊成政府推動社會企業,但是問錯問題,不但無法解決問題,還會造成資源錯誤的配置。
政府認為社會企業可以改善就業問題,簡單說是提高就業率,試問,提高就業率就能讓貧富差距減少嗎?就業率提高許多人很可能是進行低薪就業,甚至是在政府補助下的隱藏性失業,現在的情況是越勞動越忙,就是在窮忙,而高所得者則是用資本利得就能輕鬆賺錢,不當的制度造成更強烈的剝奪感,這社會正義何在?
宛如問國發會副主委,目前有哪些社會企業成功的劫富濟貧了?如果沒有,社會企業要如何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社會企業要找到社會問題,並以創新的方式試著解決,必須要要創業的精神,但在馬政府的想像當中,似乎把社會企業當成是降低失業者率的解方,馬政府是要一群失業的人創辦社會企業以降低失業率嗎?那為什麼不是創一般的企業?一般創業不也能改善失業率嗎?賣雞排、賣豆花也可以啊!
以國發會的命題,另一種推論的方式,是以為過去因為沒有社會企業,所以造成所得分配差距拉大的問題,那麼國發會應該要回答該怎麼改善無良企業的問題。宛如認為台灣所得分配不均的差距問題除了來自稅制問題、還有產業轉型失敗等造成的低薪問題,有社會企業很好,但政策不能靠想像,要失業者去做社企、或是靠社會企業去「感染」無良企業改變,根本是想錯問題,應該要提出更強而有力的方法,才能解決眼前急迫的貧富差距懸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