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吳焜裕委員的安排與邀請,今日下午與陳曼麗委員,一起聽取食藥署的業務簡報。除了關心現今行政院食安會報如何為民眾把關食安之外,也一起了解食藥署未來業務執行方向。我們細心提問,一一了解書面下的實際做法,一個簡報會議開了三小時(室內人多,呼吸頗為困難)。
因為食安問題多發生在加工食品,因此食藥署規劃,第一階段先掌握原物料的上游來源,凡資本額三千萬以上的食品企業,都將符合食藥署的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三級品管。接下來,將會針對資本額1000萬與500萬的食品企業,強制啟動監測與品管計畫。
然而,對於微型企業與食品加工的個體戶來說,卻被排除在這套體制之外,沒有一套相應檢測措施。宛如認為,台灣食品市場,過去黑心食品與生產商常常大動作抓起、卻輕輕放下,讓食品業者劣幣驅逐良幣,有良心的小業者常不敵大廠的削價競爭、而自絕於市場之外。
像是2008年爆發的三聚氰氨,目前國內肇禍的上游廠商,業績依然蒸蒸日上。
在新的食品把關機制啟動後,雖然對消費者多了一份保障,但卻缺乏扶持微型食品業者的食安衛生配套,不但仍是讓消費者暴露在風險中,食安標準變成一種門檻,可能讓微型企業難以發展,也讓市場機制更不公平。像是社會企業,很多都是食農教育的微型企業,最終還是要面對市場關於食安的檢驗。
我雖苦口婆心地跟食藥署提醒,不過他們似乎難以理解。因此如何借重各界智慧,持續討論這方面的議題,創造對微型食品業也可發展的食安把關機制,可能更符合民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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