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金管會對金融科技推展的態度保守,主委丁克華認為創新要顧及風險,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讓金融與新創間的爭議屢屢發生?終於丁主委在八月分的時候,偕同金管會周邊單位,舉辦了15場金融科技座談會,希望能凝聚各界的共識。我非常關注數位經濟領域,又剛好在財政委員會一直關心台灣Fintech發展的動態,所以這15場座談會,除了額滿與不開放的場次沒參加到,我們辦公室總共出席了11場,尤其由丁主委主持的最後一場,我更是從頭坐到尾。
為文分享前,我先分享一個案例。有一天我收到一個陳情的訊息,主要是一個新創團隊,以科技技術開發了P2P線上匯兌的金融創新服務,已經做完封測試驗,但是卻擔心在上線後,受到金管會的裁罰,因此希望我協助了解法律的灰色地帶,以降低觸法的風險。類似的科技新創公司TransferWise早已經成為矽谷當紅炸子雞,以跳過銀行、提供公平與透明的網路匯兌服務而迅速崛起,但是在台灣,我們的金融科技新創公司,往往卻從創業的第一天,就要擔心觸法的風險,這也指出了這個國家對於創新的態度以及新創發展的困境。
那天,在聽過一輪銀行與證券周邊單位對於這15場座談的報告後,很感謝丁主委也給了我二十分鐘,談談我對這15場的觀察,以下是我發言的內容:
「作為一個立法委員,我看FinTech的發展,是站在國家整體的發展上來看,而不是只站在金融產業的角度來看。剛好最近有個重大的事件:巴克萊銀行成為全球首度利用區塊鏈技術提供貿易融資這項業務。事實上最近全球金融科技有很多重大的里程碑,早一點的包含美國聯準會主席葉倫找各國央行來開區塊鏈的會議…等。所以我們得要站在國家的角度來看,因為敵人從來不是自己人,而且已經一隻腳踩在門內,我們正被全球的浪潮逼近、席捲、甚至吞噬。
對我來講,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大家都是台灣人。但是競爭者已經就在門外,這是我比較憂心的地方。那在進行接下來的話題之前,我要先來澄清我們提供的一些意見,並不是說我的意見一定對,但這是我的認知,如果有衝突可以跟我討論。
例如,許多金融業者認為談到中國做FinTech會成功是因為市場夠大,台灣金融機構規模小,就算投資金額再高也做不起來,其實大家都誤會了一些事情。我們應該正確地理解,中國FinTech可以做起來是因為「網路」。它是一個網路科技產業,而不是金融產業。為什麼我要這樣講呢?因為有很多歐洲的FinTech公司,也證明它可以做全球生意,這些國家有比台灣大很多嗎?網路原本就是無遠弗屆的,對於FinTech,有個很重要的認知是:它是緣起於網路的金融交易。而且它的重點不是在資料,而是在於人工智慧。它利用人工智慧,可以快速、有效率、透明、可追蹤的方式來記錄每一筆的交易。我講的不是天方夜譚,因為現在科技已經做到了,而且正在帶來劃時代的改變,這才是我們真正要憂心的地方。
我覺得台灣一定要認真討論這件事情,因為走遍多個國家,比方英國、澳洲、亞洲的新加坡,甚至泰國,都推出了「監理沙盒」。監理沙盒的好壞,我還在評估當中,但是我發現台灣比這些國家來得更有條件來做FinTech,因為我們有非常優秀的資訊人才跟資訊產業。隨便要做什麼東西,在台灣馬上就可以找到人幫我做prototype,這是我們最厲害的地方,我們不能夠放棄我們這方面優秀的條件。另外,我看歐洲討論這些事情,給我一個很大的啟示:就是我們一直忽略這些事,甚至遏止、扼殺這些創新發生,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創新會繼續發生,但會地下化,而挑戰從來不會消失。所以歐洲在掙扎那麼多年之後,讓FinTech浮出檯面,參與他們資金的自理、資安的自理,或是金融科技的建立。讓Fintech的發展浮上檯面,這才是永續之道。所以說今天先澄清這個部分,接下來針對這幾場來做一個分享。
還是要先感謝丁主委這段時間辦了這麼多精彩的講座,也讓討論與對話的氛圍開展,我們辦公室的態度是這15場我們盡全力參加,直到現在參加了10場。為什麼4場沒參加到,不是報名爆滿了,不然就是閉門會議,我們進不來。所以從頭到尾,我們都知道這些會議是什麼狀況。
首先是說,這些講座請到的專家很棒很精彩,可是大概只有15分鐘,甚至只有5分鐘。因為講得太精彩了,所以我們請到立法院繼續再講3小時,我發現3小時跟15分鐘根本是天壤地別。所以我建議這15場的會議先不要急著做成任何決議,因為我們沒有聽到全面的見解。尤其這幾場會議的優秀講師,建議金管會再把他們找回來,去多深入的了解各個金融科技發展相關的議題。
第二個是,我們發現這幾場會議沒有一場是特別邀請新創產業的,雖然我們辦公室有幫忙新創報名,但是與會者極少。跟新創業者這麼相關的主題,竟然沒有他們的聲音,這是我們發現的部分。那談到金融監管的部分,如何適應、該怎麼做,其實他們也沒有參與的機會。所以整個15場的會議,我們看到的主旨是:如何避免金融機構在FinTech的風潮下受到傷害,以及金融從業員的就業保障。其實歐洲已經有資料指出,如果我們越慢迎接金融科技的挑戰,我們付出的成本就會越高。已經有數據跟相關報告出來了,所以繼續在講要保障金融從業員,可能不是最有智慧的作法、不是對消費者權益最好的作法、也不是對金融科技最正確的做法。
第三,這系列會議中沒有談到消費者權益,怎麼說呢?雖然在資安部分,有提及到消費者資訊安全的重要,但是資訊安全只是消費者權益的一小部分。到底是什麼權益,簡單講就是「普惠金融」。要如何選擇入門門檻最小、服務最便利、最友善的金融商品,這才是人民最重要的考量。金融服務真的是服務每一個人嗎?如果我們沒有談這件事情的話,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尊重消費者權益,FinTech的發展,有很大的部分是在消費者選擇。政府決定政策,不去尊重消費者的選擇,終究比較可惜。
第四個重點是,沒有談及市場的公平競爭,我為什麼要這樣講,像是聯徵資料的使用範圍,目前還只限於金融業者,科技業者是沒有辦法使用。如果銀行可以滿足數位經濟時代,底層民眾的金融需求的話,其實你也不需要談FinTech。可是就是有沒被滿足的地方。所以我們在強調法規的公平競爭時,是否也想過要檢視服務業的公平競爭,否則這個市場是不公平的。對於一個政府來說,我們應該要盡力維持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
第五點,在資安的部分,我不是專家,但我也跟很多專家學習。我很同意資服處的蔡組長剛剛提到的:沒有資安就沒有FinTech。而我們要進一步說:沒有對資安正確的觀念,就沒有對資安正確的政策。正確的資安政策是要與風險共存。
舉例來說,一銀的ATM事件,如果真的要究責的話,如果沒有任何一銀的同仁被究責到,大家覺得消費者可以接受嗎?一銀的人如果跟消費者說:報告的人是工讀生,所以工讀生有罪,這樣可以嗎?這不是處理問題的方法。事實上國外在談資安的政策,是在談分層究責,談清楚哪一個等級誰應該被究責。不然不會有人去警覺到資訊風險的問題。此外,我們也看到國外資安機構會把資安等級分級,可是在台灣,只有1跟100。你沒有做到100,你就不能進場。可是國外是分紅燈、綠燈、黃燈,你風險管理做到什麼程度,我開放給你什麼業務。
第六點,台灣的FinTech講的多做的少,最好還是趕快有些行動。最重要的做法是開始激化、活化我們創新的可能。那怎麼做,我舉一個新加坡的案例,新加坡最近在舉辦FinTech黑客松。他們的政府詢問所有相關業者沒辦法做FinTech的原因,把問題找出來,然後找資訊背景的學生與人才,來參與這個比賽,造成資訊業與金融產業的對話,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資訊人腦中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找出Solution,可是事實上我們沒有真正促進雙方對話的機制。
最後,對於科技部的金融科技人才培育、金融科技創新基地,金融研訓院在做的事情,我有點擔心。為什麼擔心?因為報告一直在提辦了幾場活動、參觀幾個國家,但誰可以回答我:學校培養的人才出來之後,他們的工作在哪裡?他們技術OK,但有沒有產業的概念?金融創新基地有多少個新創公司成立了?或是有多少創投資金進場了?我覺得思考這些,才是我們在做事情時,應該要問的問題。這些是我最近的一些觀察,以及追蹤這15場會議的心得,真的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參考,謝謝各位。」